电动车撞人,保险公司和公司一起告,法院管不管?
骑电动自行车撞人了。车主是个外卖小哥或者员工,车投保了商业三者险。受害人能不能把侵权人、公司、保险公司一起告?
最高法典型案例明确回答:可以,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真实案例:员工骑电动车撞人,保险赔了10万
📋 案情回放
过程:宗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执行工作任务时与崔某碰撞,致崔某受伤,交警认定宗某全责。该电动车投保了商业三者险。崔某将宗某、其公司及保险公司一并起诉。
保险公司辩称:电动车不是机动车,不应参照机动车商业三者险规则合并审理。
判决结果:法院参照机动车商业三者险规则合并审理,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崔某10万余元,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赔偿。
法律依据和裁判逻辑
道交司法解释二第六条明确:当事人以侵权人为被告提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同时将承保非机动车商业三者险的保险人列为被告并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同时明确赔偿顺序:先由非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赔偿,不足部分由侵权人赔偿。
这里的逻辑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一样——保险的目的是分散风险、保障受害人。既然电动车所有人自愿投保了商业险,出了事就应该按照合同承担责任,法院应当一并处理。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中,受害人可以将侵权人、用人单位、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一并起诉,法院合并审理,一次性化解纠纷。
外卖员/快递员撞人了,该找谁赔?
这个案例对下列人群特别有用:
受害人(行人/其他骑手):被电动车撞伤后,不要只告骑手一个人。查清楚他是不是在执行工作任务,如果是,把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一并告上,一次诉讼解决。
骑手和平台:电动车商业三者险虽然保费不高,但能解决大问题。本案如果没有商业险,10万余元的赔偿就得用人单位全额自己掏。
保险公司:别拿"电动车不是机动车"当挡箭牌。条例已经明确,非机动车商业三者险参照机动车规则合并审理。
高律师提示
现在满大街的外卖、快递电动车,很多人以为"被电动车撞了只能认栽"。这个案例告诉您:电动车也有商业险,也有赔偿路径。维权的时候,把该告的都告上。